网站位置:首页 >> 签证新闻

美国放宽对中国大陆的非移民签证

  自今年5月1日,在美驻华使馆业务办理辖区内,未满14周岁或已满80周岁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可通过代传递服务递交签证申请,无须前往使馆签证窗口,递交申请材料接受面谈。
  新规定指出,14周岁以下儿童申请非移民签证时不必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如果父母中有一人持有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此年龄段的孩子可以通过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如果父母或父母中的一人也需要申请签证,便可由父母(或父母中的一人)在面谈时携带孩子的签证申请材料替孩子申请。
  另外,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年长者在申请非移民签证时,如果没有拒签纪录,也无须亲自到使馆申请签证。
  具体办理方法是,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北京任何一家中信实业银行分行的双向代传递服务,向使馆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的时间长至少6个月。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 (所有申请人必须填)和 DS-157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 (已满16岁的申请人必填)。
  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5X5厘米(2X2吋)正方形白色背景彩色正面照一张。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申请表上。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在中信实业银行支付签证申请费780元人民币的收据。
  未满14岁的儿童还需递交以下材料:儿童出生证复印件或家庭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护照复印件、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复印件。
  在办理代交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正常预约的方式亲自到使馆递交签证申请,签证窗口仍然接受。同时,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申请人一定获得签证。在某些情况下,签证官员在仔细审阅过通过代传递服务递交的申请后,可能还会要求个别申请人到使馆接受面谈。
 
 
  发布时间:2007/7/4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258
© 2007-2019 ABW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相关链接 | 备案号:沪ICP备08014788号-4
版权所有:深圳市傲申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