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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签证须知及材料清单

斯洛文尼亚签证须知

· 签证费用为550元人民币(60欧元)

凡居住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中国公民必须就近前往奥地利驻上海总领馆申办赴斯洛文尼亚的短期签证(类签证)。奥地利驻上海总领馆电话为021-6474-0268

· 可从使馆免费领取签证申请表格

· 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来使馆申请签证;持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外交部有授权的外办来申请签证

· 如签证拒签使馆不退还签证费用

 

办理签证所需时间: 

· 签证受理时间通常需十个工作日

· 申请人应至少提前十四来使馆申办签证

申根签证信息: 

如签证上无特殊说明,申根国家颁发的申根签证允许持有者自由入境申根地区国家。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波兰、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斯洛文尼亚。最长停留时间为90天。若一次性访问两个(或以上)的申根国家,主要目的地国的使馆或总领馆可受理签证申请。如主要目的地国无法确定,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的使馆申请签证;如在所有申根国家停留时间相等则第一入境国为主要目的地国

探亲访友签证

若一次性访问两个(或以上)的申根国家,主要目的地国的使馆或总领馆可受理签证申请。如主要目的地国无法确定,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的使馆申请签证;如在所有申根国家停留时间相等则第一入境国为主要目的地国。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张并由本人用中文签字;

2) 有效护照 及在签证有效期后90天仍有效,护照至少留一页空白; 

3) 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

4) 两张标准护照近照 (35mm x 45mm)。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标准护照照片大小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照片若与如上要求不符将被拒收,可能会导致申请签证手续的延误。

5) 从斯洛文尼亚发出的经过公证的邀请人的邀请信(邀请函)和复印件。如果邀请人为外国人,需要提供邀请人的护照和居留许可复印件; 

6) 相关医疗补偿保险须在斯洛文尼亚旅行期间有效。(期限在斯洛文尼亚停留时有效;金额至少三万欧元 (三十万人民币);内容:须包含紧急医疗,回国就医及如因病变身故遣送尸体回国的相关费用。)需要提供英文原件保险 证明信和复印件一份;

7) 经济担保(例如银行存款证明);

8) 工作单位需出示申请人的正式英文介绍信原件。应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收入状况和单位同意申请人休假的担保;介绍信应包含单位或学校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和盖章,签发人的亲笔签字和职务;

9) 中国公民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完整的复印件; 

10) 对于其他国家公民,如所在国有斯洛文尼亚大使馆,但仍需要在中国申请签证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在华居留许可;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体现出亲属关系,申请人需要提供和邀请人亲属关系证明的公证书;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英文的父母双方书面许可证明(父母双方在使馆亲自提交的书面许可或公证文件)。如父母离异,则需要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并翻译成英语; 

11) 往返机票的预定单复印件;

使馆保留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权利。

以上要求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短期商务访问签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张并由本人用中文签字

2) 有效护照 及在签证有效期后90天仍有效,护照至少留一页空白;

3) 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

4)

两张标准护照近照 (35mm x 45mm)。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标准护照照片尺寸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照片若与如上要求不符将被拒收,可能会导致申请签证手续的延误。

5) 标准斯方公司或机构的邀请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由斯洛文尼亚公证处机构公证方有效。 

6) 中方公司或单位正式英文介绍信原件,内容包含如下:

地址,

电话/传真号码,

申请人的职务和收入状况,

预期商务访问的目的,

签名(签发人的姓名和职位)和盖章。 

7) 相关医疗补偿保险须在申根国家旅行期间有效。(期限在整个停留期间有效;金额至少三万欧元 (三十万人民币);内容须包含紧急医疗回国就医及如因病身故遣送尸体回国的相关费用。)需要提供英文原件保险证明信和复印件一份;

8) 中英文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9) 其他国家公民应提供有效的在华居留许可及复印件一张;

10) 往返机票预定单的复印件。

以上要求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发布时间:2011/10/28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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